原溫嶺市匯豐紙業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定稿.pdf
臺州市朗境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受浙江東浦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委托,對位于溫嶺市東浦農場內原溫嶺市匯豐紙業有限公司地塊(以下簡稱“場地”)進行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編制完成額《原溫嶺市匯豐紙業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目的是幫助委托單位分析和評價場地及周邊區域土壤和地下水的環境質量狀況,識別場地當前或歷史的生產經營活動所引起的環境問題和責任,為未來土地開發利用工作提供依據。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工作內容包括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現場采樣、數據分析。
1、檢測結果分析結論
本項目地塊位于溫嶺市東浦農場內,為原溫嶺市匯豐紙業有限公司地塊。地塊占地面積約為 14019 平方米。地塊東側為浦南路,隔路為溫嶺市仁鑫機械制造有限公司、馬路溫嶺市仁達電子機械設備廠,南側為農田,西側為原溫嶺市美達利紙業有限公司地塊(現狀為空地),北側原為溫嶺市匯豐農機服務專業合作社(現為空地)。目前溫嶺市匯豐紙業有限公司已停止生產并注銷,地塊租賃給溫嶺市嘉軒機械有限公司從事鋼條切割等。根據相關土地整理要求,本項目地塊后續將作為工業工地。
根據《關于要求開展原溫嶺市匯豐紙業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塊調查的通知》(溫環管[2020]7 號),該地塊應按照浙環發[2018]7 號文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以及國家和我省相關技術規范,開展疑似污染地塊調查并形成調查報告。
本次調查按照根據《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關于開展建設項目土壤環境監測工作的通知》(浙環發[2008]8 號)等相關要求,本項目地塊進行土壤及地下水調查評估,本次采集土壤和地下水均進行了樣品采集,共采集土壤樣品 28 個、地下水樣品 4個,并按照相關規范完成樣品檢測。
本次調查土壤質量評價參考《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表1、表 2中“第二類用地的篩選值和管制值”進行比對分析。結果顯示,地塊內土壤所有監測點污染物濃度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 1、表 2 中的第二類用地土壤篩選值,其中鋅、鉻能達到《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 33/T 892-2013)附錄 A 表 A.1 中的商服及工業用地篩選值。
地下水質量評價主要依據國家《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從監測結果顯示,本地塊地下水總體為 IV 類,地塊內地下水監測點位(渾)濁度超標率為 66.7%,為 V 類,其余檢出污染物均在《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 類標準范圍之內。根據本區域地下水利用情況可知,地下水不利用,不作為飲用水,建議后續地塊內下水禁止開發利用。
本地塊后續仍作為工業用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本次調查土壤污染物含量低于“第二類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本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
2、調查結論
根據本次場地調查結果,原溫嶺市匯豐紙業有限公司地塊可直接用于第二類用地再利用,建議將該地塊疑似污染地塊名單中移出。
3、建議
1)本場地若后續開發利用過程中,發現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風險的,應立即停止開發利用活動,采取防止污染擴散的措施,并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2)本場地若土地使用性質發生變更,仍應作為疑似污染地塊進行管理,按照國家及地方相應標準及技術規范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調查與評估。
3)禁止對本場地的地下水進行開采利用。